推动全国碳市场成为碳排放“减存量”关键抓手


点击播报本文,约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明确了中长期发展蓝图。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严刚认为,“十五五”时期是我国碳排放管理实现拐点跨越的历史性窗口期,碳排放管理将由强度控制模式逐步过渡到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
“这一转变标志着我国碳排放控制即将从‘控增量’的弹性管理向‘减存量’的刚性约束转变。”严刚说,“我国碳排放体量大,既有相对集中的大型排放源,也有分散在全国的小型点源,需要采用因源施策、多式互补,兼容性强、灵活性高、成本效益优的管理模式实现总量控制。”
严刚表示,从政策工具的内在机制与实施效能来看,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实现既定减排目标的成本最优机制,其应用范围主要适用于集中排放源的有效管控。
“欧美等发达国家和经济体多年实践经验表明,碳市场因其减排目标的确定性、责任分解的有效性、成本效益的优越性,已成为大型点源和集中排放源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有效的政策工具。”严刚说。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碳中心联合研究团队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欧盟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2005年下降30.7%,其中ETS覆盖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约47.6%,展示出碳市场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有效性。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21年启动以来,经过四年建设运行,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市场活力持续增强,市场功能日益显现。
严刚认为,应通过将减排责任分解至具体企业,为实现重点排放源总量管理奠定扎实基础。建议“十五五”时期,我国在碳双控制度统一部署下,逐步建立起以市场机制为主渠道设定并分解电力、重点工业等集中排放源减排目标,以地方分解为主要途径落实交通、建筑、其他工业等分散源减排责任的总量管理模式。构建我国市场机制+地区分解相互配合、互不交叉的总量控制架构体系。(实习生刘艺璇对此文亦有贡献)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