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热点快评|医药代表不是卖药的,这个《办法》讲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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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日前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重点明确了持有人对医药代表准入、医药代表备案和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药代表的药品学术推广接待管理以及各有关单位的管理职责。这将进一步加强医药代表管理,助推医药代表回归职业本位,端正净化行业秩序和行业风气。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外资药企进入,我国出现了医药代表这一职业。不可否认,医药代表积极向医疗机构和医生介绍新药知识、收集不良反应和临床需求,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帮助提升诊疗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国备案医药代表约11.6万人,他们活跃在医疗机构和医生身边。
长期以来,人们一提到医药代表,往往会联想到药品回扣和商业贿赂。原因在于少数医药代表超越学术交流职责,从事药品推销,甚至参与行贿,不仅给医药代表这一职业打上了“灰色标签”,还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助长医药行业不正之风和不良习气。《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扭转这一局面。
进一步明确医药代表的职业定位。《办法》明确,医药代表是指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企)聘用或者授权,向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传递、沟通、反馈药品信息,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从业人员。这个“药品学术推广”是指精准介绍药品特别是新药知识,帮助医生更好用药,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与“药品推销”“药品销售”没有半点关系。作为医药代表,必须清楚自己的职业定位,不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更不能以促销为目的贿赂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作为药企,不能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更不能纵容他们进行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对医药代表违规行为监管。医药代表掌握药品信息,且经常与医务人员打交道,具有推销药品的条件和冲动,对其行为加强综合监管很有必要。对于医药代表出现《办法》禁止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查处力度,甚至吊销其从业资格。作为医药代表的直接管理者,药企对医药代表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对药企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法依规采取市场和行业禁入等措施,让药企有敬畏之心,从严从紧管理好医药代表。
做好药学服务,让药品更好地治病救人,是医药代表的职业价值所在。希望广大医药代表明确职业定位,远离“药品推销”,更好发挥自身价值,为净化行业风气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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