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
财政部推动解决异常低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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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曲哲涵)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就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方面,财政部要求,采购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要综合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设置采购包;可以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运营、维护、升级,专用耗材,处置报废等费用进行报价。
采购人应当重点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复印、打印、实验、医疗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通知明确了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几种情形。要求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对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后仍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要重点关注其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对可以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期考核、分期验收、分期支付,及时掌握供应商履约进展。如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 人民日报 》( 2026年01月27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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