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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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杜燕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金池,即现金总库,是跨国公司集中运营和管理资金的重要工具。自2021年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在北京、深圳开展以来,试点范围、业务内容多次扩围优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而言,本外币跨境收付都是计价结算工具,只是币种选择不同,本质上都是国际偿付手段。明确“相同业务、相同管理”要求,可以让银行、企业更好理解执行政策,也可以让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通知》构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的政策框架,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同时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通知》为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和划转资金提供便利,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
《通知》完善资金池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后,可以发挥资金集中的规模效应,提升全球资金的在岸归集程度以及资金结算的安全性;为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和划转资金提供便利,节约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更多业务从事前审核转变为事中事后管理,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多家参与前期试点的企业表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资金分散管理问题,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财务管理更加精细化。同时,方便企业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灵活调整池内成员企业和合作银行,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办理便利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已有98家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外超过5000家成员企业参与使用该业务试点,2025年前9个月跨境收支规模约1500亿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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