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系列解读之一:
从政策到法律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现里程碑跨越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今年5月20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日前,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部法律将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民营经济的实践经验升华为制度法律,既有利于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短期痛点,更有利于构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长效机制,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记者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立法层面实现重要突破。
对此,单志广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其中,更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的法律地位。
在单志广看来,这一变化标志着“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从战略规划、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等向法治轨道跃迁,并在法律层面为现行经济政策体系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从企业实际感受出发,单志广表示,这部法律还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给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极大地稳定了民营企业家的预期和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律价值如何充分发挥?
“法律的效力在于落地,最大限度发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作用,关键要推动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等领域的相应调整。”单志广表示,以某省清理地方保护主义政策为例,自相关法律实施以来,当地已废除12项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文件。
他表示,一方面,对于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要进行评估,及时清理、废除那些不适应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的政策举措,尤其是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举措;另一方面,对于正在制定的政策文件,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根本遵循,聚焦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排污指标、公共数据开放、资质许可等,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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